1、职工可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与累计工作时间直接相关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有关问题的复函》有关规定职工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2、如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将享受到国家规定产假98天加上30天奖励假,为128天,与此前的产假天数相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符合法律和该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吉林方面也就“延长产假60天”网上征求意见。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人社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5、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应统筹安排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假的可调休至下一年度。
6、网民“华夏”:如何理解“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7、关于增加带薪年休假天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8、有关法定年节假日标准:法定年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我国现行法定年节假日标准为11天。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放假一天;春节,放假三天;清明节,放假一天;劳动节,放假一天;端午节,放假一天;中秋节,放假一天;国庆节,放假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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