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基本原则有哪些_法官法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原则

bj03 2025-07-12 法律知识

法官法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原则

1、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第三条法官应当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维护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2、基本法第101条第一款规定了法官法定的基本原则:任何人都不得排除法定法官的审判,例外法庭是违法的。法官法定是指,法官的职权范圈必须根据法律和法院院长事先决定的业务分配计划得以确定。法官法定原则避免了政府和行政机关对法院的人员选定和配置进行干涉,从而保护了每个公民免受不正当的法官职务变动所造成的侵害。

3、条为了全面推进高素质法官队伍建设,加强对法官的管理和监督,维护法官合法权益,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司法公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4、条为了全面推进高素质法官队伍建设,加强对法官的管理和监督,维护法官合法权益,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司法公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5、条为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保证法官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

6、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7、乔新生:新法官法特别强调法官的独立审判地位,有人以权谋私,或者滥用职权,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是独立审判原则我国法官法的具体体现。对法院的工作人员一分为二。一部分被称之为法官,实行员额制管理,其他人员虽然法院工作,但不是法官。

8、为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精神,借鉴公务员法相关规定,新修订的法官法增加法官不得兼任营利性组织职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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