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察院若认为符合不起诉条件,根据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不同情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过,此特别提醒,虽然不起诉决定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但仍然属于违法行为,需要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仍然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而且,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会提出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建议。
2、(因为体现的是完整的刑事流程,因此不考虑不构成犯罪,取保候审特殊情形)公安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后,按法律规定应当做到三件事。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对于普通刑事案件而言,走完这三个程序的时间7个月。从人被抓算起,直到判决下来大致需要7个月。当然少数疑难、重大、复杂的犯罪案件,这个过程会大大加长,一年多两年也属正常,同样,一些适用简易程序或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4个月结束也正常。
4、通知家属:虽然不是强制性的步骤,但有的承办警官会体贴地提前致电家属或律师,告知具体的放人时间,并提醒家属准备好保证金办理相关手续。解除拘留证明书: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这是正式结束拘留状态的重要文件。
5、苏娟审讯中并没有矢口否认,而是承认自己的犯罪过程。或许,苏娟也曾经是深深地受到过爱情的伤害才如此的吧……苏娟家里从小就过得十分拮据,可是她的父亲却一直坚信让孩子读书才是唯一的出路,所以他不惜到处借贷,都要供苏娟读书,出人头地。苏娟也是没有辜负大家的期望,考上了当时口碑挺不错的卫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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