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法2020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bj03 2025-07-07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1、條商業銀行的組織形式、組織機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其組織形式、組織機構不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可以繼續沿用原有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的日期由國務院規定。第十八條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設立監事會。監事會的産生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删去第七十五条第三项中的“存贷比例”。本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3、条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法人。

4、条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法人。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5年5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5年5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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