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患者既往已切除右侧输卵管,由于医方的诊疗过错行为,其左侧输卵管被切除,完全丧失自然受孕机会。患者的生育机会丧失主要与其自身疾病有关,而甲医院的医疗过错行为则使其自然受孕宫内妊娠机会完全丧失,故甲医院的医疗过错行为应负次要责任。
3、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新个税法将于年1月1日全面实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税法于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
5、关于未婚生育违反计划生育的职工是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我国目前仍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6、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同时存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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