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证据不足的案例?如何理解刑事案件中的“证据不足”!

bj03 2025-07-02 法律知识

如何理解刑事案件中的“证据不足”

1、导读: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2、证据不足,怎么结案的问题,分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不同的三种情况。侦查阶段,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3、例如犯罪主体要件的证据不足,“立法者是从年龄和病理两个方面来界定犯罪的能力的有无”,【2】即“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成为犯罪主体成立的两个法定要件,”【3】即使法人犯罪,“作为犯罪主体实施的犯罪是法人这个有机整体的犯罪,但是,法人是由自然人组成的。

4、刑事诉讼中,证据不足是指无法确定被告人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据以定罪的证据存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据以定罪的证据存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性的。

5、刑事案件证据不足的处理是:侦查阶段,公安认为证据不足的,直接撤销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建议公安撤回案件,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做不起诉处理。法院审判阶段,法院可以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6、种,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初步调查取证发现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释放被拘留的嫌疑人,终结法律程序。第二种,嫌疑人被拘留的证据严重不足的案件,检察院将不会批准逮捕嫌疑人,嫌疑人将获得取保候审。

7、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一规定,从法律上确立了“疑罪从无”这一彰显司法文明与进步的诉讼原则,既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利于维护司法公正,推动司法进步。

8、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公诉人与辩护人往往围绕刑事案件的证据不足问题进行激烈的论辩,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证据不足”是刑事诉讼过程中认定罪与非罪的不可逾越的基本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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