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3%是征收率不是税率,纳税人的销售方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是有开出3%征收率的发票的。
2、然后我又卖出去,卖出去的价格是1400万不含税,但是我给对方开了140013=1582万人民币的1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付了我1582万人民币。问题请求解答。我是纳税人,13个点,我得到了1582万,那么我需要交多少增值税税费?麻烦列出公式解答计算出结果。
3、记者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一家饭店消费后,特意向商家索要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看到一笔252元的餐费,被拆分成了2374元的消费金额和126元的税额两部分,税率为6%。姜斯民说,消费过程中遇到增值税相关问题,拨打税务部门的统一咨询电话12366,目前设有营改增专席解答消费者的疑问。
4、根据上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年第1号)未重复明确销售额的换算公式,比照上述公式原理,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5、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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