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几条规定企业要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

bj03 2025-06-19 法律知识

民法典第几条规定企业要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

1、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五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2、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3、新修订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第十条款规定:“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如发生纠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4、不论国企还是私企,公积金都是强制缴纳的,单位不缴纳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5、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住房公积金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实践中难免产生争议,此类争议既不利于广大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的好处,也不利于住房公积金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此需要对原《规定》加以规范和改进。

6、民法典退休后单位还缴纳公积金吗不会继续享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职职工是指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由于已经退休,所以原单位不用再为非职职工缴纳公积金。

免责声明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