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调整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坚持不得将商办类项目变相开发建设成为“类住宅”项目的前提下,商办类项目产权分割销售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再限制。
2、近日,海南省资规厅、住建厅及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重磅新规《关于规范国有住宅用地自建房管理的通知》。图源:海南省资规厅网站《通知》从国有住宅用地自建房土地供应、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对外转让、不动产登记、执法检查、处置虚假宣传七方面全链条规范国有住宅用地自建房管理。
3、条为了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促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34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海南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4、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5、亚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章总则条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和谐宜居社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依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6、条为了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促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34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海南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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