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私营企业必须给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是好久开始执行的

bj03 2025-06-18 法律知识

成都私营企业必须给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是好久开始执行的

1、成都住房公积金的强制缴纳时间应从2002年3月24日起施行,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成都市的具体规定。参考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是优化异地转移接续。将异地转入的灵活缴存资金“存储时间从转入时开始计算”调整为“申请提取、贷款时的资金存储时间由原缴存地时间和转入地时间合并计算,享受补贴的资金存储时间从转入时开始计算”。

3、新修订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缴存办法》)和《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缴存办法》新增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内容,《贷款办法》规定了公积金贷款应遵循“先存后贷、存贷挂钩、贷款担保、风险控、简化手续、高效便民”的基本原则。

4、05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按要求及时调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相关调整工作原则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

5、此后常州强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举措,覆盖面从市区扩大到郊区;对象也从机关、国营和集体企业扩展到外企和所有企业,甚至外来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6种保障性待遇“五险一金”中,“一金”即住房公积金,已成为各单位尤其是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砝码。

6、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拍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申请提取一次。所购再交易住房提取申请前12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12个月后,5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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