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缴出资即转让股权 如何确认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原值

bj03 2025-06-15 法律知识

如何确认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原值

1、确认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原值可以按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以及其他合理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实缴出资的股东即使转让股权,也负有实缴出资的义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

3、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4、情况下,自然人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股权时,应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要确定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及合理费用之和。

5、对于认缴制下未实缴的股权原值如何确认,《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第十五条第五款中规定了“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的原则性规定。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6、股东未实缴出资情况下也可以转让股权。未实缴出资,包括如下两种情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当履行出资义务而未履行出资义务;因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尚未到达,股东尚不需履行出资义务。

7、认缴制下如何确认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原值股东未依照约定期限足额缴纳认缴的注册资金,其他股东或公司若未依法定程序取消其股东资格,其仍然拥有公司的股权。公司登记文件(包括章程、股东名册)具有公示的效力,受让人有理由按章程或股东名册上的记载认定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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