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兵役法和其他法规,中国兵役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服役制度、衔级制度、管理体制、征集制度 服役制度:中国的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现役是指公民自入伍之日起至退伍之日止,在军队中所服的兵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3、兵役法是指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法律。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军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介绍 兵役法通常依据宪法和宪法性法律制定,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公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凡年满18~22岁的男性公民都有服现役的义务;战时遇有特殊情况,征召服现役的年龄可延长至45岁。 女性公民根据军队需要服现役。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
5、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征兵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征兵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服从国防需要,聚焦备战打仗,依法、精准、高效征集高素质兵员。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四十四条内容如下: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的伙食、交通等补助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1955年7月31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兵役法规定,人民解放军由志愿兵役改为义务兵役制。同时由国家主席毛泽东发布命令公布。这是中国第一部兵役法。
2、1955年7月3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取代以往实行的志愿兵役制。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4、第十章 法律責任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和加強國家兵役工作,保證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軍隊兵員補充和儲備,建設鞏固國防和強大軍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5、答:兵役法是国家军事制度方面的重要法律,其主要功能是为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为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提供法治保障。
6、第十章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截止至2019年2月9日,兵役法先后修订了三次。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2、198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经过几次修改,现行的《兵役法》对“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专章规定。明确“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
3、2011年10月29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兵役法修改主要是为部队留下更优秀的人才, 增加吸引高素质青年入伍的内容, 增加军人基本待遇的规定, 为军队吸引保留人才。
4、第三次。根据相关法律“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法。
5、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于1954年12月拟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1954年12月16日,国务院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
6、早在二十二年前,也就是1998年,兵役法进行了一次重大修改。并且在兵役法修改完成两年之后,现役军官法修正案正式通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第九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征兵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征兵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服从国防需要,聚焦备战打仗,依法、精准、高效征集高素质兵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根据这一条款,我国公民在年满18周岁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接受兵役登记,履行兵役义务。 兵役是国家对公民的一种法定义务,是公民为国家安全和国防事业所做的贡献。兵役法第三条的出台,是为了明确公民兵役义务的范围和义务的履行时间。
第三十条 依照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过预备役登记的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会同兵役机关根据军队需要,遴选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预备役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第三十条 依照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过预备役登记的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会同兵役机关根据军队需要,遴选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预备役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兵役法规定,应征服现役男青年年龄为2005年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05年满18岁至19岁。
第三十条 依照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过预备役登记的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会同兵役机关根据军队需要,遴选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预备役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三十条 依照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过预备役登记的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会同兵役机关根据军队需要,遴选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预备役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本法依兵役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制定之。 第条 役龄男子经征兵检查合格适于服役者,及志愿服役者,应编立兵籍,于除役、免役或禁役时,注销兵籍。 兵籍规则,由行政院定之。
1、新《兵役法》(第3次修正)于2011年10月29日颁布实施。《兵役法》第3次修正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2011年10月29日由国家主席令第50号颁布实施。
2、解析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是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颁布实施的。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修正。
3、答:20年。 4中国在世界上哪两次军事变革丧失了机遇? 答:从冷兵器到热兵器;从热兵器到机械化。 5 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实行什么方针? 答:我国国防科技工业是实行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方针。
4、更多“【判断题】现行的《兵役法》是1955年公布实施的,最近一次修改是2011年。”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根据我国现行的《兵役法》,下面说法错误的是()。
5、答:2001年4月28日。根据国防法和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是何时颁布的? 答:1997年3月14日。 国防教育法规定国防教育的方针是什么? 答: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
6、广告 2011年兵役法修改草案到底什么时候颁布?是今年颁布还是明年颁布? 现在召开的人大二十二次会议没有二次审议兵役法的。下次人大二十三次会议会在10月下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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