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办理。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互联网渠道办理本地购房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柜面办理。无法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2、答:目前,租房、离退休、主城区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均网上办理。职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南京公积金”APP实现申请、审批、打款全程线办理;还“我的南京”APP、支付宝查询个人公积金信息。
3、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南京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南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上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业务每季度办理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为3个月。
4、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南京都市圈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范围是什么?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南京都市圈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范围是什么?答:业务办理范围为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
5、4月1日,南京出台公积金新政,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中全市平均水平住房建筑面积的认定标准;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也提高。新政4月1日起执行,已经由公积金中心审批的贷款不再按新政策重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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