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存单位调基前,对本单位的基本信息登记情况予以确认,对本单位职工(含封存状态职工)的基本信息登记情况(包括18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学历、职称、职务)予以核实、完善和确认。
2、基数调整实行线上办,缴存单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或“单位经办人员手机验证码”登录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缴存基数计算口径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确定。月缴存额计算公式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合肥市统计局公布的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9182元。2024年度,省直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
4、调整时间各单位应当办理2024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进行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逾期调整,应当从7月份开始补缴。
5、单位其他时间是否调整缴存比例?,单位根据自身情况5%-12%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如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再次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单位应对职职工履行告知义务,职工知晓后,单位经办人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办理缴存比例调整。
6、调整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和流程贷款政策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调整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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