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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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294条进一步明确: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第三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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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 25条规定: 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有权利要求应当在其住处或者经常居住处设立民事诉讼代表机构受理其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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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民事诉讼法253条规定如下:当事人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和解或者调解有利于解决争议,可以进行和解或者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的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表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 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而本文主要研究迟延履行利息,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了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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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指的是债务人没有按照判决履行债务的,需要在这个期间内支付相应的利息的。当然,这个加倍的部分债务的利息收取是到被执行人履行了债务,并且完全履行债务之日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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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解读了《民事诉讼法》第234条,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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