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身京籍家庭(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家庭)京无房,可以购买1套住房;京无房且已连续五年京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家庭,可以购买1套住房;京无房且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港澳台侨家庭,可以购买1套住房;持有工作类或记者类签证境内工作且无房的外籍家庭,可以购买一套住房。
2、年9月1日发文全市范围内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年12月14日印发《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首套房首付比例统一降至30%,调整普通住宅认定标准,下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延长房贷年限;通州执行9年的“双限购”政策解除。
3、已京拥有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已京拥有1套住房的;连续5年(含)以上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已京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五环外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已京拥有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已京拥有1套住房的;连续5年(含)以上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已京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五环外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5、按照政策,本市户籍已婚家庭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单身家庭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本市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限购1套住房。“北京此次三种方式定向宽松楼市限购措施,开启京沪深一线城市限购政策上对郊区楼市放松购房资格、去库存的先河。
6、满足京津冀协同发展住房需求,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和京津同城化发展,明确北京市、河北省户籍居民和北京市、河北省就业人员天津购买住房的,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进一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市内六区购买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验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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