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伤保险条例39条解读

bj03 2025-06-09 工伤

一、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39条

2用人单位违反工伤保险法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和罚款。 以上就是《工伤保险条例》的39条内容。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对保障劳动者权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具有重大意义。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市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条文内容: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职工有《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一般指企业注册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备注:山东省在设区的市实施全市统筹。交通费、食宿费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2、增加了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确定方式(新旧《条例第10条 【解读】新旧《条例均规定工伤保险费缴费主体为用人单位,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3、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4、1,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39条 第三十九条(致残7—10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支付期限:司法解释规定为“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而《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具体期限。

三、2019年广东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解读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一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者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可获得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广东省地区的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按照50元/天的标准执行。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年修正)实施日期:2019年7月1日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22广东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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