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利率

bj03 2026-06-29 法律知识

苏州公积金利率

1、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贷款期限(月)。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放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计上一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的利息,存款利率统一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本年度结息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挂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年利率5%执行。

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职工公积金账户的法定结息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利率是按6月30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准利率执行,本年度按照年利率5%执行。

4、按照《苏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实施方案》(苏房金〔〕72号),已经按要求向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单位,直接按社保缴纳基数办理基数调整。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5、现行年利率1~5年:75%6~30年:25%借款申请人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倍执行。

6、【摘要】目前,苏州住房公积金利率是2012年7月6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50%,月利率为50%/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0%。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是广大购房者喜爱的一种贷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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