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16条?怎么理解《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

bj03 2026-03-21 法律知识

怎么理解《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一审法院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一审法院负担。二审中,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5、劳动关系中职工自离不发工资犯法不-12-0薪资追讨自离不发工资的行为是犯法的,因为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6、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12月6日劳部发〔1994〕489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7、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8、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免责声明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