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申请低保的条件

bj03 2026-02-13 法律知识

株洲市申请低保的条件

1、申请时须提交《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和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和因病因残因学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有条件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居住地申办生活保障。

2、申请条件:具有我市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生活保障相关规定的家庭,按程序申请生活保障。

3、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除外)或者家庭人均财产价值总计超过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倍且家庭成员中无重病重残人员的,被赡养(抚养、扶养)家庭原则上不予纳入低保。

4、根据地方实践探索和现实需要,此次《审核确认办法》明确,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5、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保”提出低保申请,按规定程序对其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发放和精准管理,确保发放全覆盖。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一件事一次办”。

6、办理条件凡户籍株洲市且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株洲市生活保障标准,财产符合我区生活保障家庭状况规定的,都向户口所镇街提出申请。

7、具有株洲市户籍,我校高三年级读,并考取大学二本及二本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株洲市务工一年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外来人员子女)。资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资助。

8、采取“劳动力系数”方式核算申请家庭收入的,要客观考虑家庭成员实际情况,对确实难以业或者3个月以上无法获得收入的,根据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综合判断是否纳入低保范围。合理设置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认定条件,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调整。

9、农村低保条件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居住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书面申请书。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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