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产权房没有完整的产权证书,其产权只受到乡镇或村委会的保护。,未来发生拆迁或征收情况,小产权房的所有者无法获得与商品房相同的补偿。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和管理不规范,其房屋质量和居住环境存一定的隐患。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小产权房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2、随着住房需求不断增加,衍生出多种房产类型,除了商品房外,还有保障房、房改房、租赁房,之所以重点提及小产权房,究其根本,就是这类房子太多了,而且商品房价格相对过高,大部分人负担不起,对于初入楼市的购房者来说,经济能力有限,又不愿过久待,所以小产权房无疑成了“明智选择”。
3、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这种表述所传递出的信息就是:“小产权房”与意义上的“历史遗留问题”(譬如无证、缺证房屋、土地)是有本质区别的。我国,历史遗留问题意味着“有缓”“有救”,不日有望得以妥善解决,而“小产权房”则是被坚决认定为非法的情形。
4、主要原因和房地产投资过热分不开。房地产投资是推动房地产供给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和金融市场波动,很多资金和投资者将目光转向了相对稳定和有保值功能的房地产市场。随着投资的涌入,房地产市场的供给与价格双双攀升,市场的供需矛盾日益凸显,这无疑加剧了市场的失衡状态。
5、笔者非常不认同深圳政府“解决不了小产权房违法性,就控制其流动性”的做法:小产权房买卖并不增加本身违法性,而流通产生价值,当事人基于不受限购令影响、价格远低于商品房、可以正常居住的考虑,自愿交易,自担风险,发生纠纷交由法院解决即可,完全没有必要禁止交易。
6、导读:政府未拆除小产权房是因为这些房屋并未对城市整体规划产生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政府会集中拆除规划区域内需要发展的房屋。政府也鼓励未规划区域的乡村制定规划。保持城市的有序发展是政府的责任和目标。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