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全文(建设工程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bj03 2025-12-15 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1、本实施管理办法包括检测机构资历及信誉、主要人员、检测设备及场所、管理水平内容(见附件主要人员配备表;附件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检测机构资质分为二个类别综合资质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资质。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是2005年9月28日原建设部公布,2005年11月1日实施的部门规章。年12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自年3月1日起施行。2005年9月28日原建设部公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同时废止。

3、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1号)(以下简称《资质标准》),制定本实施意见。

4、检测活动管理未取得相应资质、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或者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其检测报告无效,不得作为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委托方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检测业务,并与其签订合同。

5、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业务,应当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6、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事五年九月事十八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7、条为加强对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促进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8、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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