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计算年限公式

bj03 2025-12-02 法律知识

失业金领取计算年限公式

1、失业金待遇享受月数具体计算如下:缴费年限满一年至四年的,每满一年为一个月;超过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长为二十四个月。

2、【领取期限】:领取月数=本次领月数上次应领未领月数≤24个月。本次领月数:①累计缴费年限1至4年的部分: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②累计缴费年限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上次应领未领月数:上次失业应当领取而未领取的期限。

3、失业金领取计算年限公式如下: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4、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按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分别累计计算。失业保险领取期限计算规则缴费满1年以上的,累计缴费时间满5个月,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个月。

5、失业保险计算公式: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失业金保险金标准的计算:失业人员第1~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6、决定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的两个主要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领取期限越长,发放标准越高则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越多。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失业金领取金额=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X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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