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了解,参保为淮南市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参保县(区)域内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每年限额200元。暂不将普通门诊报销向县(区)域内二级医疗机构延伸。
2、过去,门诊慢性病省内异地医,每年有两次集中报销,参保人员每次都得“跑腿”回参保地,到经办窗口提供票据证明,而且审核周期长、频次少。如今,36种门诊慢性病病种省内医直接结算新模式,切实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解决了慢性病异地报销问题,真正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3、今年2月份我院经全力改造,上线了移动支付,职工普通门诊患者手机支付宝直接进行医保结算报销,大大方便了诊患者,但没有支付宝的患者和门诊代开药患者,移动支付无法进行,仍需到窗口排队报销。
4、根据不同的缴费档次,参保人员每年获得一定金额的报销。一档缴费的参保人员每年报销100元,而二档缴费的参保人员则报销300元。这种报销机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中实施。门诊特殊疾病方面,攀枝花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关注患有一类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
5、门诊自费后,报销流程如下:先垫付医药费后拿票据再报销;拿票据再报销或去医院直接和社保结算;转诊转院结算,医疗终结后,有参保人员或其他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6、门诊自费后去医保中心报销。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到医保指定的医疗机构。准备发票、票据去当地医保部门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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