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成都市统计局关于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中公布的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调整为31362元。
2、02根据《成都市统计局关于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中公布的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调整为31362元。
3、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21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1970元。
4、因202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需要,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4年6月29日(周00至7月1日(周00期间,暂停所有渠道对外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及查询业务。由此给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拨打住房公积金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
5、目前成都的公积金贷款是不分主城区和郊区的,政策都是一样的,首套房首付2成,利率为25%。根据的情况,是自己一个人贷款的话,贷公积金余额的20倍,贷款40万。是双职工贷款(申请贷款的人都有公积金)的话,贷公积金余额之和的20倍,贷款70万。
6、成公积金委〔2024〕4号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成都市灵活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已经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届次全体委员会审议,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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