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通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以其本人上一年度(年)的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进行核定,确保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项收入均纳入计算范围。
2、据介绍,职工月平均工资额=职工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职工年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计算,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提基数的通知》(徐财预〔〕16号)文件规定计算。
3、会议审议并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议案》《关于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襄阳市灵活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关于修订〈襄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议案》7个住房公积金政策改革调整的议案。
4、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或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原则上单位只能按同一标准确认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5、住建部对公积金改革给出明确方向:不取消,扩大缴存与使用范围住建部部长发表的《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一文中,针对社会上热议的公积金取消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回应。住建部强调,未来的重点于“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缴存和使用范围,让更多群体受益,同时提升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6、2024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收入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4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7、以及第三方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的所有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请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务必于年12月28日100时前完成银行业务签退工作。2024年1月1日00起线上业务恢复正常办理,1月2日00起柜面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请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8、佛山市政府各部门保留和取消审批、核准事项目录佛山市政府各部门保留和取消的审批、核准事项,业经1月19日市政府第十一届7次常务会议讨论。
9、上海市公积金暂行办法章总则条为了推行住房商品化,建立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筹资建设住宅的机制,逐步提高职工家庭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根据《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
10、没有福利制度改革的突破,行政机关和国企改革会遇到更大的阻力,住房市场化的进程也会延缓。住房公积金的早期缴存人主要来自公有制机构。不过,这种状况正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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