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离婚法律法规

bj03 2025-11-15 法律知识

退伍军人离婚新规定是怎样的

1、离婚登记申请,材料齐全合规,当场受理,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材料齐全合规,当场受理,发给《离婚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接收、保管并向有关单位移交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第十七条安置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退役军人办理户口登记,同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3、条中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地方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实施。第七条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全军军人退役工作。

4、现役军人的公积金未退出现役前,不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对象。只有当军人退出现役并转业到地方后,其公积金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5、退伍军人离婚新规定是怎样的?退伍军人离婚没有的规定,跟其他普通夫妻是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6、退伍军人离婚国家怎么判退役军人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不按军婚办理,所以无限制。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但对退役军人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按照普通人的离婚程序来办理。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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