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离婚调解书办理再婚结婚登记。已经获得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作为双方离婚的有效证明,其法律效力同于民政局的离婚证书。再次结婚时,夫妻双方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额外的离婚证明。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全的,婚姻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办理。预约是为了方便当事人合理地做出登记安排、避开登记高峰,提前录入数据,减少办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预约时间不代表办结时间点,但保证当天登记完成,逾期未办理者预约自动取消。
4、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须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的结婚证两项。修订草案取消对婚姻登记地域管辖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5、方不愿意离婚的,来申请离婚吗?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6、民政局离婚是不需要预约的,只要带上相关证件去办理手续即。根据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的业务量决定,办理离婚登记的较少,不用预约。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结婚证。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