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内地居民应提交本人的有效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双方为跨省居民,至少一方应持有横琴辖区的有效居住证;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一式三份(黑色笔书写,不要签名、不要涂改和书写日期);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半年半身红底免冠照片。
4、男女双方婚姻登记员的见证下,离婚协议上签名、按指纹、书写当天日期。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当场将离婚证颁发给离婚当事人;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
5、0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02年《民法典》生效后,协议离婚有3天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3天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两次。所以协议离婚是本人亲自到场的,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6、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夫妻双方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照片、有效证件、《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原受理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