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因性格不合、家庭琐事经常吵闹,孙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孙某主张年8月27日自己与置业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的新苑小区房产一处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
3、房屋系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登记夫妻双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但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适当多分。
4、真实意思确实是将购买的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真实意思并非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5、婚前个人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价值的补偿。值得注意的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6、当今社会,房产作为家庭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婚财产分割中占据了重要地位。随着《民法典》的实施,离婚房产分割有了新的规则。本视频为分析离婚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帮助了解离婚时房产如何公平合理地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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