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假离婚”,是指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出于某种特定目的,协商达成暂时分离,待条件满足后重新恢复婚姻关系的虚假离婚行为。常见原因包括规避计划生育政策、争夺房产份额或逃避债务。两大假离婚手段:虚构离婚登记信息和签订虚假离婚协议,均属违法行为。
2、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即使当事人假意离婚,离婚协议以及离婚登记也已经生效,除非能够证明离婚协议存胁迫撤销情形。只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便立即生效。法律分析:离婚协议是自愿签订,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3、情况下,假离婚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双方通谋的虚假离婚,即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如逃避债务、规避限购政策,故意办理离婚手续,表面上看起来象是真的离婚了,双方仍然保持着婚姻关系;另一种是一方被欺诈而离婚,即一方不知情或被欺骗的情况下,签署了离婚协议或领取了离婚证,从而导致离婚的结果。
4、双方均无真正结束婚姻关系的意愿,即认定二人离婚的真实意图系为了获得离婚带来的利益,规避国家的管控政策,是违反公序良俗的,因此达成的相关财产分割协议属于双方的共同虚假意思表示,相关财产处理条款均属无效。
5、2010年,吴某和檀某办理了结婚证。婚后,檀某渐渐发现妻子身份异常,每当追问时,吴某都以名字曾作更改为由搪塞过去,两人为此经常发生争吵。直到檀某萌生离婚的念头,吴某才坦白自己的姓名及身份信息均系伪造。
6、我和小魏还处离婚期。当然是假离婚,假离婚的原因是,当时二胎政策还没放开,为了要二胎才办的假离婚。二女儿出生后,二胎政策也出台了,因为是两个女儿,还想要个儿子,觉得还应该要三胎,所以一直没去复婚,外人很少有人知道我跟小魏已经假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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