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一方常住户口所地办理登记。
2、夫妻一方结婚证丢失,要想办理离婚手续,凭借另一张结婚证办理,或者补办结婚证后办理离婚手续。我国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
3、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情况下,那么婚姻登记机关按照保留一方的结婚证相关信息,按照正常协议离婚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双方结婚证都丢失的情况下,那么婚姻登记机关调取结婚登记档案相关证据材料或依据协议离婚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据材料证明双方存婚姻关系,然后再按照流程办理离婚登记。
4、除了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5、结婚证丢失后要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诉讼办理离婚。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