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①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她去了也只是给父母添堵,不如自己外面单独租个房子住清静,这样也不会让父母为难。评论区有好些单亲妈妈也是离异带娃,但是他们或多或少都得到了娘家的帮助,自己也有点积蓄,所以过的也还。视频中的这位单亲妈妈是真没钱,娘家估计条件也。
4、答:《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所指的婚姻状态为申请时点婚姻状态,申请时为已再婚的家庭成员均无购房记录不受离婚三年限制;离婚前有购房且转移给前配偶的,再婚后配偶虽无房,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家庭有住房转出记录的,不能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5、离婚后没有房子住怎么办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修正后《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从其住房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所谓“适当帮助”是指不影响提供帮助人的生活的前提下对另一方给予的一次性帮助。
6、离婚后没有房子,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措施来解决住房问题。寻求另一方的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九十条,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没有房子的一方生活困难,要求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提供适当的住房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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