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涉及到有贷款的房产时,如何公平处理呢?让我们明确一下房产的构成部分。房产分为婚前出资部分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婚前,男方和女方各自出资一半作为首付款,房产属于按份共有。根据《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2、提前还贷: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有足够的资金,选择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以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这样,还清贷款并取得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双方持房产证、身份证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3、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有两种办法: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考虑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
4、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夫妻双方经过协商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到银行办理转贷手续。按照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均分,谁想分到房子,必须支付对方应得的款项,协商不成的,请求法院分割。
5、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处理关于涉及到离婚房产贷款的事宜,倘若当事人存明确的约定,便应当依照约定的协议予以妥善处理。
6、离婚虽说是两个人感情走到终点的结果,但是离婚后的新生活,对两个人未尝不是新生,离婚涉及到住房财产及房贷的分割,尤其是房贷债务的分割,这给多少本已走到感情边缘的夫妻又狠狠地刺了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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