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退役金如何分割

bj03 2025-10-27 法律知识

军人离婚退伍费如何分配

1、双方离婚时,应由夫妻平均分配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当夫妻双方宣告离婚时,的情况下财产是平均分配的。但是现役军人获得的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归个人所有,离婚时,财产归军人所有。

3、转业生活补助费。按照转业军官、文职干部服现役时间、职务级、批准转业时的本人原工资,发给转业生活补助费。正师职、专业技术6级、正局级以下军官、文职干部连续军龄8~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但多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4、条复员军官按照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享受复员费以及其他待遇。第三章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方式节逐月领取退役金第十八条军士退出现役,符合规定条件的,作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

5、《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五条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业、安排工作、供养方式妥善安置。

6、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转业军官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级、所作贡献、专长和工作需要,结合实际统筹采取考核选调、赋分选岗、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直通安置、指令性分配办法,妥善安排其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

免责声明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