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首饰是共同财产吗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是双方结婚前已经被女方自费取得,那这些首饰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黄金首饰是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则算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
2、男性是不会使用金首饰的,因此将金首饰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那这部分财产,夫妻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要求进行分割的。毕竟只有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才能分割。是当事人离婚时金首饰的分割达成了一致的话,则也是按照约定好的内容进行处理。
3、依据保险合同和原告的当庭陈述,其所购买的保险不仅仅具有人身保险利益,还具有现金价值和商业投资性质,故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恋爱时山盟海誓虽美好,但一旦感情破裂,离婚便难以避免。离婚不同于分手,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复杂问题。近有传言称“新婚姻法规定,不论谁提出离婚,四类财产都将归男方所有”,这一消息引发了广泛热议。
5、离婚协议合法时,当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中仅使用“全部财产属于一方”类似模糊表述而未对全部具体财产分项分割或仅对部分财产进行了明确分割时,各地法院判决时大都以财产分割约定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为原则,并结合实际财产状况作出判断。
6、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分配财产时,应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予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更多财产。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过错方并不必然“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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