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是说什么意思,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是说什么

bj03 2025-10-24 法律知识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是说什么

1、款指的就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协议离婚是怎样协议离婚的条件就是双方自愿离婚,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问题能协商一致的。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

2、《婚姻法》第十九条的法条规定是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第三款规定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以及债务的清偿,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款指的就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4、《婚姻法》第19条规定共同债务指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6、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规定,一方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忠诚协议就没有必要签了吗?其实不然。

7、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8、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内容是什么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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