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时的房款是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的,就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购买时间不满5年的话,就暂时不能分割,要到完全拿到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之后才能进行分割,婚前购买的就是属于个人财产,是不能分割的。
2、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则离婚经济适用房归个人所有。夫妻协议经济适用房归谁的,按照协议的约定。
3、是一方父母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则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时房子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登记了一方名字,则离婚时房子就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4、夫妻申请的经济适用房购买不满5年的离婚了双方没有达成协议的不予分割,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已满5年的,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评估该房的价值,按照夫妻共同的原则分割此经济适用房。取得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
5、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
6、经济适用房离婚时的分配方式是该经济适用房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离婚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
7、第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人除了离婚当事人外,还有除政府以外的其他人的(比如将孩子或父母的名字也加房产证上),法院离婚诉讼中是不会处理的,当事人可以离婚后就房产分割问题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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