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而财产分割方面,特别是涉及李某名下的房产时,法院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该房产系李某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并赠予李某的,且产权登记李某名下。
2、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另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但只写了一方名字的情况下,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另一方名下,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4、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但只写了一方名字的情况下,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另一方名下,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6、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7、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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