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同居两年以上,或者甚至有生育子女,分手时女方都可以不返还彩礼。男女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是有同居生活,并且彩礼钱也是两人同居生活时期接收的,那么这种情形离婚的时候彩礼也是不需要归还的。
2、本案中,基于双方共同生活不满一个月,如诉至法院,会酌定女方返还90%的彩礼。“三金”也属于彩礼范畴,女方也应当返还。李小武要求李萍返还彩礼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离婚男方可以要回彩礼。但必须满足如下法定情形:双方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但并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一方生活困难。若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予以支持。
4、夫妻离婚的时候存上述第第3项的情形,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女方不退还彩礼钱,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退还。也就是说夫妻离婚,其实一定的情形下,女方还是需要返还彩礼钱给男方。是离婚的时候并不存上述第第3项的情形,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钱,女方可以拒绝退还。
5、女方提出离婚的不一定需要退还彩礼。当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时,离婚后女方需要退还彩礼;或者男方婚前给付彩礼由此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离婚后女方也需要退还彩礼。所以只要双方当事人没有出现上述情况,女方无需因提出离婚而退还男方之前所给付的彩礼。
6、女方提出离婚,不需要退还男方婚前支付的彩礼。男方婚前支付给女方的彩礼,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双方无特别约定的,该彩礼就属于女方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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