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对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做公证。认定婚前房产可以根据当事人购房合同的时间来认定。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是否可以对婚前的财产做约定?可以。男女双方结婚后既可以对双方婚后的财产做约定,也可以对婚前的财产做约定。未婚男女可以婚前对双方的婚前财产情况以及婚后的财产归属情况进行约定,但只是未婚男女的财产约定要以登记结婚作为协议生效的条件。
3、婚前婆家要求做财产公证我们大学毕业后,都找到了不错的工作。我一家知名的会计事务所工作,月薪1万多。他一家国有银行工作,月薪也差不多。我们都是勤奋上进的人,我们都想为自己和对方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我们开始存钱买房买车,准备结婚。就我们准备结婚的时候,王浩的父母提出了一个要求,让我们做财产公证。
4、近日,合肥一相亲角瞬间炸锅了,只因男方要求结婚必须婚检,也必须是处女,女方要求可以随便提。就是这个小小的要求,导致招来很多女性的谩骂,说这个合理的要求一点的都不合理。古代,彩礼是给完璧之身的,婚前失身要么自杀,要么没有人要。
5、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一方因婚前债务或隐瞒财产问题而损害另一方的利益。通过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了解对方的真实财产状况,有助于预防因虚假财产状况而引发的“骗婚”现象。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夫妻双方坦诚相待,减少因财产问题而产生的猜忌和矛盾,从而有利于双方纯粹、良好感情的维系。
6、近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夫妻离婚案,原告男方起诉离婚中,要求分割被告女方父母购买的登记女方名下的房产,理由是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记者了解到,原告张某和被告李某2004年通过网络相识,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先后生育两女。
7、李雅和刘洋商量好,决定请一位家庭医生偷偷为李刚做一个全面的体检,以确认他的真实病情。他们找到李刚的好友,也是退休医生的王大夫,请求他帮忙。一日清晨,王大夫以旧友探望的名义来到了李家,随后刘洋的协助下,偷偷地给李刚做了一番彻底的检查。“你们这是搞什么鬼?”李刚阴沉着脸,不悦地问。
8、近日,一起离婚案件中的房产分割问题冲上了热榜。男子离婚时要求分割女方父母赠送的房产,理由是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场对峙中,男方坚称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但法院审理后明确指出,这套房产是由女方父母赠与的女方个人,并非夫妻双方共同所得,因此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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