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最新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bj03 2025-10-06 法律知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1、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2、浙江这次修改条例进一步延长了产假,将原条例规定的妇女产假128天,修改为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二孩三孩为188天。增设育儿假,规定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的育儿假。值得注意的是,再婚夫妻再婚后可以再生育三孩,不再受其婚前生育情况的限制。

3、根据相关法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情况适当延长。这也就意味着,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增设育儿假,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4、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本次修正《实施细则》新增2条规定,分别是:第六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5、其中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60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给予其他优惠待遇。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的规定不变。

6、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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