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官经过调查了解事情原委后,一方面安抚元某情绪,另一方面对高某进行教育,告知其李某婚姻存续期间的此赠与行为违背了《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方先生,其实你要明白,你和谢女士才是20多年的夫妻,她是陪伴你这么多年的人,不是你的仇人。方先生,是你背叛了你们的婚姻,是你外面有人,还给她买车买房,你话的可都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不管从那个角度说,都是你做错了。
4、本案例中,情况正是符合第一种情形,即一方已经出现了隐匿、转移巨额财产的行为。面对这样的情形,无论是通过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方式,都因双方意愿不财产分配复杂问题而无法迅速解决。进行婚内的财产分割成为了保护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5、1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6、“李明,你个彻头彻尾的骗子!我决定和你离婚了,而且我要让你付出代价!“王芸怒喝一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手枪,直指着李明的头部。砰的一声巨响!李明和小三被眼前的景象吓得魂飞魄散,以为自己就要命丧黄泉。但很快他们发现,王芸手中的枪只是一把仿真的玩具枪,并没有射出任何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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