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考虑交通流量、事故情况、路口间距,暂不宜该路口设置信号灯。目前,已对该路口标志、标线及护栏交通设施进行优化,同时我们将继续关注该路口的交通状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2、反映的“道路限速”的贴子,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认真调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4月29日收到咨询后,交管大队科技股民警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G347白荡湖大桥南边测速点限速为80码。相关工作人员已于联系,你表示理解。
3、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高管大队坚持重点车辆风险提示技战法应用,针对辖区国道207线超速、不系安全带、驾车打电话突出交通违法风险,研判梳理高频次往返且多次违法车辆(超速行驶、闯红灯、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越线会车、开车时使用手机违法)。
4、5月12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发布《规范高速公路超速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八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中不乏“轻违免罚”“首违警告”的柔性治理条款,而更多的,则是湖南高速交警尊重民意、与民共情的执法规范化“实操手册”。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总体思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核心法律条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以下简称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6、请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机动车道随意穿插,不超速,不酒后驾车。尤其转弯、变道、过马路时,请提前示意,确保行车安全。禁止超员超载三轮车承载货物时,应确保货物稳定、不超出车身尺寸,避免因载物不当导致车辆失去平衡,引发交通事故;不得非法营运、违法载人。
7、笔者注意到,《措施》中提到敬请驾驶人“共创”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共创”的前提,必然是共情。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只有准确地了解交通参与者的需求,并做出正确且及时的反馈,才能达到“与之共情”“以理服人”的目的。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