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优惠政策

bj03 2025-08-13 法律知识

房产税优惠政策

1、根据重庆版的房产税政策,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主城九区行政区域范围征收,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年第24号)的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前,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指引中的第186条,事关减免个人所得税的部分,依旧是满五唯一免征,和上海现行政策一致。像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的免征,现行政策本就无需支付。虽然是“空欢喜”一场,但不少市场人士表示,本次国税总局以“指引”的方式把各行各业税费优惠集中发布,信号是非常积极的。

5、政治局会议定调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后,国家税务总局随后发布的《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引发市场关注。7月25日晚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份支持消费提振信心税费优惠指引,其中涉及卖房方面,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减征契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

6、重庆市政府网公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建筑面积未超过180平方米的高档住房无需再缴房产税。

7、房产税税收优惠全汇集地震毁损不堪和危险房屋免房产税减免性质代码:0801160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8、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年10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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