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2、进境居民旅客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应5000元人民币以内。对于超过5000元的行李物品,海关仅对超出部分进行征税;对于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则对该物品全额征税。主动申报海关进出境口岸均有申报通道,进出境旅客如携带有“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上列明的应申报物品,应主动向海关申报。
3、互联网+海关、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掌上单一窗口”APP及微信小程序、“掌上海关”APP及微信小程序、--进出境邮包查询,邮包状态为“待缴税”,通关状态后有【去缴税】按钮。点击【去缴税】按钮后,系统提示“缴税需填写邮件号,是否复制邮件号并跳转至缴税界面?”。
4、结论:包包过海关,海关税是20%。解析: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5、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按照海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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