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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1、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但住房公积金账户上却存有公积金余额的情形。住房公积金是一项由国家政府设立的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购买住房、解决住房问题。公积金存款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2、法院不执行公积金的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是特殊的专款专用的基金,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及社会保障性,不能作为被执行的标的物。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规定的事项。
3、法院认为划扣公积金会对个人的住房权益产生不利影响。保障个人权益:公积金是个人的劳动报酬一部分,划扣公积金会对个人的经济状况和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法院考虑到个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经济权益,不轻易采取这种措施。
4、笔者认为,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还可以在在住房公积金帐户之间划拨,将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划拨到申请人或申请人指定的住房公积金帐户,此时,住房公积金总额没有减少,其社会功能不受影响。
5、住房公积金因其使用的特定限制性以及明确的权能限定,是带有豁免执行性质的,故法院不能执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6、住房公积金一般不会被执行。住房公积金是特殊的专款专用的基金,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及社会保障性,不能作为被执行的标的物。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7、法院不执行公积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住房公积金是特殊的专款专用的基金,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及社会保障性,不能作为被执行的标的物。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具有特定的限制性,其权能也受到明确的限定,带有豁免执行性质。
8、住房公积金一般不会被执行。住房公积金是特殊的专款专用的基金,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及社会保障性,不能作为被执行的标的物。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9、法院不执行公积金的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是特殊的专款专用的基金,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及社会保障性,不能作为被执行的标的物。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规定的事项。
10、将住房出卖且下落不明的;婚姻、继承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已对住房公积金给予明确分配且符合提取条件的。被判处刑罚的。
扩展资料:1、法院不执行公积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住房公积金是特殊的专款专用的基金,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及社会保障性,不能作为被执行的标的物。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具有特定的限制性,其权能也受到明确的限定,带有豁免执行性质。
2、住房公积金因其使用的特定限制性以及明确的权能限定,是带有豁免执行性质的,故法院不能执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3、法律主观:法院不执行公积金的理由为:住房公积金是特殊的专款专用的基金,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及社会保障性,不能作为被执行的标的物。因其使用的特定限制性以及明确的权能限定,带有豁免执行性质。
4、法院不执行公积金的理由为:住房公积金是特殊的专款专用的基金,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及社会保障性,不能作为被执行的标的物。因其使用的特定限制性以及明确的权能限定,带有豁免执行性质。
5、住房公积金一般不会被执行。住房公积金是特殊的专款专用的基金,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及社会保障性,不能作为被执行的标的物。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6、法院不执行公积金的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是特殊的专款专用的基金,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及社会保障性,不能作为被执行的标的物。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规定的事项。
7、法院不执行公积金的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是特殊的专款专用的基金,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及社会保障性,不能成为法院执行的标的物。住房公积金因其使用的特定限制性以及明确的权能限定,带有豁免执行性质。
8、住房公积金因其使用的特定限制性以及明确的权能限定,是带有豁免执行性质的,故法院不能执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其它答案:1、省直公积金是指省直各单位、中央单位、部属、省属大专院校机器所属单位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省直公积金可以全省通用,还款时可以先还商业贷款的部分,再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再贷款额度上会有一定的会差别。
2、省直公积金是什么意思?省直公积金是指省直各单位、中央单位、部属、省属大专院校及其所属单位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省公积金可以全省内用,还款时可以先还商业贷款的部分,再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
3、省直公积金是指省直各单位、中央单位、部属、省属大专院校及其所属单位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省公积金可以全省内用,还款时可以先还商业贷款的部分,再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
4、省公积金一般是铁路单位,国家机关单位买的,一般的企业都是买市公积金。省直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区别是什么?可用地点不同省级公积金可用于全省,市级公积金只能用于全市内。
5、省直公积金是指省直各单位、中央单位、部属、省属大专院校及其所属单位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省公积金可以全省内用,还款时可以先还商业贷款的部分,再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
6、省直公积金是指省直各单位、中央单位、部属、省属大专院校及其所属单位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省公积金一般是铁路单位,国家机关单位买的,一般的企业都是买市公积金。
7、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是指浙江省内达到省管级别的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及相关的管理、监督活动。
8、浙江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2年,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97号浙商财富中心2号楼,是承担房改政策指导、业务审核,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资金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被执行人社保公积金1、01房产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拥有房产,并且该房产被法院查封,那么被执行人将不能进行买卖、抵押等处置行为。此时,法院可能会对房产进行拍卖以偿还债务。
2、被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3、没房、没车、没存款,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这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情况。通过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支付宝、养老保险金等存款用于清偿赔偿债务,对破解执行难问题,及时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4、可以。强制执行社保工资需要申请,除保留其基本生活费外,其余的可以冻结、查封。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浙江省公积金咨询电话1、目前,杭州市本级、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分中心及铁路分中心月缴存基数按不低于2280元执行(以最新相关规定为准),异地缴存职工如果达不到缴存要求,来杭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就不符合条件。
2、住房公积金业务除了到中心窗口办理外,也可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支付宝、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宁波自助机等进行线上查询和办理。
3、浙江省公积金人工服务电话为571-870560987055000。可以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和明细),同时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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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浙江省公积金咨询电话为12329。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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