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不是所有你债务人的债权,你都可以代位行使。可以代位起诉的债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法定条件:代位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债权人必须有合法的债权存,且债务人确实存逃避债务的行为或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
2、行使代位权需要以次债权确定为前提,则债务人怠于确定次债权的情况下,债权人就无法行使代位权,代位权制度的目的将完全落空。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行使代位权要求次债权到期,而未要求次债权确定。
3、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4、企业破产后,企业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债务人不到期债务不履行,影响破产企业债权实现的,管理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
5、债权未到期不可以行使代位权。债权人应当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已到期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6、对次债务人到期债权债务人是拥有代位权的。代位权是实体请求权。即代位权的行使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7、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8、,即使破产程序已经终结,债权人仍有权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行使代位权。法规破产程序的影响:破产程序的终结意味着债务人的财产已经被分配完毕或者确定无法再进行分配。但这并不影响债权人根据代位权向次债务人追讨债务。因为代位权诉讼的标的是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而不是债务人的财产。
9、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债权人与次债务人的法律关系是以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原生法律关系为基础的,当债务人死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法律关系已经终止,债权人也就无法代位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发生法律关系。蒋某不能行使代位权向李某主张到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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