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医临床鉴定是法医类司法鉴定中的一部分。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与法律有关的人体损伤、残疾、生理功能、病理生理状况及其它相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2、司法鉴定是指诉讼活动中,对涉及专门性问题的证据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这些专门性问题涉及法医学、物证技术、痕迹学、文书学、化学、生物学多个领域。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从而为法庭审判提供科学依据。
3、包括了很多内容,笔迹鉴定,工程质量鉴定、伤残鉴定。法医鉴定只是对人身损害的程度,运用医学的知识,做出的伤情或者残疾程度的鉴定。司法鉴定主要诉讼活动中应用,而法医鉴定可以整个司法过程中。
4、“为生者权”指的是法医通过一些司法鉴定工作,比如对刑事犯罪中造成的人身损伤进行致伤物、致伤机理、致伤程度方面做鉴定,为诉讼案件审理提供科学依据,供法官定罪、量刑、赔偿方面进行判决;还包括医疗纠纷、保险纠纷、家庭暴力中做各种分析鉴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5、问:什么是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包括哪些具体鉴定项目?答: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法医精神病学的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涉及法律问题的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行为/法律能力、精神损伤及精神伤残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6、什么是轻伤?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五部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伤情的级别分为三级:重伤、轻伤和轻微伤。其中重伤和轻伤又分一级、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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