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内容

bj03 2025-07-24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内容

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属于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如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会计的工作内容有:与有关部门拟订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办法;参与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和有关报表的编制。会计的任职要求是: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会计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的法律。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

4、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第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第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是指导和规范会计行为的母法,整个会计法律制度中处于最高地位。我国现行《会计法》主要分为总则、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定、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会计监督的基本规定、对会计机构和人员的基本规定、法律责任规定和附则七个部分。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7、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将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8、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修改决定如下:将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解读:以前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现只需要具备“专业能力”即可,标志着从业资格正式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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